一、收费依据 <价格法 > 、 < 律师法 > 、 <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> 是目前我国律师服务收费的依据。上述法律和政策规定,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。目前政府未制定具体的政府指导价 , 市场调节价是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价格。
二、本所收费标准 参照北京市法律服务市场的通常市场价。在执行基本收费价格的基础上协商收费。 1 、常年法律顾问收费标准:
一般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为20000元起价,具体收费价格可依据企业规模大小,事务多少在合同中约定。
公民个人和小型企业可适当降低收费价格。 2 、非诉讼业务收费标准:
审查、草拟、修 改法律文书每件 500 元起;
发送律师函、发表律师声明、出具法律意见书1000元起;
出具律师见证书 2000 元起;
其他专项法律事务收费价格,协商确定。 3 、刑事案件辩护和代理收费标准:
刑事辩护按阶段收费:
侦查阶段3500元起,审查起诉阶段3500元起,审判阶段 5500元起;
代理受害人要求民事赔偿的:
赔偿数额在10 万元之内的,每件5500元起,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财产案件的标准收费。
重大疑难或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案件另行协商收费标准。 4 、一般民事、行政案件收费标准:
一般民事案件并涉及财产标的在10万元以内的收取3500-5500元,
一般行政案件并涉及财产标的在10万元以内的收取8000-10000元。
上述案件标的超过部分按财产案件收费。 5 、财产案件收费标准:
标的在10万元以下的按一般民事案件收费;
标的在10~100万元的部分收取5-7%;
100-200万元部分4-6%;
200~ 500万元部分收取3一5%;
500-1000万元部分收取2-4%;
1000万元 -1亿元部分收取1-3%;
1 亿元以上部分收取1% 。
以上收费标准均指在北京市行政管辖区内并用中文提供服务;如办理外地业务,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 30%,如需提供外文服务,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20%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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